第一条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办与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就常委会各项综合性...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2022年4月29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 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升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决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组的领导作...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
第一条为了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第一条为了保障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
为规范审议意见形成程序,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和实际办理效果,根据《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制度,特制定本程序: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区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举行会议的...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2021年11月26日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修订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和规范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组织制度建设,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结合常委会的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