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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濓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濂溪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9-08-28 来源:

(2019年8月26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濂溪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国资局)局长姚书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濂溪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创新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方法,逐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会议也指出了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台账缺失,基数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权责不明;国有资产管理力量薄弱,监管能力亟需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乏力。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夯实基础台账工作,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组织开展一次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彻底摸清家底。按照分层级建立全口径统一标准化管理台账和全覆盖信息数据库,做到信息资料动态化可查,数据全面、准确、及时,确保国有资产底数清楚,家底清晰。

(二)完善国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监管制度,督促各单位建立科学完整的账本,加快推进我区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管,做到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

(三)充实国资管理力量,保障监管业务开展。一要强化队伍建设,充实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力量,明确专职领导分管,确保有人做事、有人管事;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国有资产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二要强化细化国有资产管理措施,要做到底数清、台账明,建立常态化的国有资产财务报表制度,厘清区国资监管部门与各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四)创新国资经营模式,提高国资经营效益。一是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区城投(集团)公司市场化转型,完善区城投(集团)公司监事会制度,建立重大投资决策的绩效评价和风险评估机制;二是加快处置国有经营性资产,特别是建成安置小区的商铺、车位、储藏室等资产的处置,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行为,实现租赁价格与市场价格接轨,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于两个月内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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