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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11-30 来源:

(2020年11月26日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林业局局长江南同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通过宣传引导、日常监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等手段,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积极推动了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但通过检查,我们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及网络,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2. 强化执法查处力度。对违法从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设套捕兽、张网捕鸟、电鱼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境内的餐饮行业不定期进行检查,严禁烹饪销售野生动物菜品,对违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3.健全落实保障机制。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健全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区林业局要认真履行好牵头和主管职责,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监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实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常态化。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要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人员纳入预算和编制,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保障。加强培训,重视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人员整体执法水平。健全野生动物鉴定机制、野生动物救助机制和保护野生动物损失补偿机制。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30日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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