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城管局局长梁成军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条例》的贯彻执行过程中,结合我区开展的“三城同创”工作实际,积极履职,通过加大学习宣传,强化队伍建设,狠抓市容市貌等方式,《条例》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会议也指出我区在贯彻《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差距,主要是:宣传效果仍不够明显;管理机制仍不够健全;基础设施仍不够完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让《条例》的关键性条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为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营造氛围。二是强化市民教育。通过学校课堂教育、市民培训、公益性广告等多渠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市文明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使遵守法律法规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大城管”管理格局建设。一是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机制。要巩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发挥人员和重心下沉的优势,加密日常巡查,持续推进“城管上路”巡查机制,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市容管理联动机制。各辖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及职能分工的原则,对照责任清单,各司其职,联动执法,构建信息共享、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大城管”工作格局。
3、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一是坚持规划先行。要充分考虑群众合理需求,科学制定和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城区环卫、农贸市场、公厕等公共配套设施。二是加强管理维护。对已建成的市容基础设施,要组织相关人员、安排必要经费加大维护、运营、管理及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发挥市容基础设施的功能性作用。
4、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城管协管人员公开招录,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招录条件,不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强化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请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