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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12-01 来源:

(2020年11月26日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吴晓青同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濂溪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区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全面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等文件精神,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普惠性学前教育等一系列工作,切实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但通过调研,我们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切实加快公办幼儿园规划和建设

一是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全区幼儿园规划,切实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抓紧建设。二是着力解决人口密集区域公办园不足的问题。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民办转公办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办园的覆盖面,同时,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

二、切实加大商住小区配建园的建管力度

城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共48所,已规范管理的36所,还有12所由开发单位出租或出让的幼儿园需逐步收回转公办或民办普惠园。

三、切实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按照公办园在园人数达到50%的占比,以我区现有在园幼儿11000人为基数,按照幼儿每30人配备2名幼师,每300人配备3个管理人员,现缺编幼教老师400余人,建议多途径解决幼教人员紧缺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在岗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问题,合理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以各幼儿园实际在岗幼儿教师数为基数,积极探索和创新幼儿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切实解决编制内编制外幼教队伍高度关注的职称评聘问题。三是加大对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促进各幼儿园间的均衡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一是规范管理现有的幼儿园,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学生安全等加强监管;二是对照国家3-6岁儿童教育指南要求,对幼儿园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进行指导,避免超纲教育、乱开培训班、体罚学生等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监督,避免发生假普惠真收费情况的发生;四是严格审批新办幼儿园,对未达办园条件的一律不予准建。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于两个月内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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