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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濂溪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12-29 来源:

(2020年12月23日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濂溪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国资局)局长姚书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濂溪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专项报告》。会议认为,在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摸清,相关制度不断健全,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资产规模日益壮大,较好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运转,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但是目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着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基础薄弱、部分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全面准确摸清家底。强化单位领导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明确部门职责,确定专门负责资产管理人员。各单位全力以赴在以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核实、归类统计,完善台账,确保家底的全面真实。

二、加强资产会计核算,全面规范账务处理。各单位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全面核算资产,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资产的状况和价值。特别是对各单位控制的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采购的固定资产等资产及时入账;对调拨、报废和处置的资产及时调账等。

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起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各单位对资产管理要做到账实相符,从资产配置、使用、维护、保管、处置与更新等都要明确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为日常单位资产管理提供依据和指导;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区审计部门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

四、抓好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职责,配齐人员,确保国有资产有专人管理;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培训学习,特别是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养,培育稳定好一支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为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供基本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于两个月内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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