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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7-09-22 来源:

为扎实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提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建设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代表法》为依据,以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规定为原则,通过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不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主体作用,激励广大人大代表在“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建设中积极作为。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本着立足基层、重在实效,方便群众、因地制宜的原则,于2017年11月20日前,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在人大办公区域建成达标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应另选相应的村(社区)增设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进一步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常态,不断拓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新模式,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高效、便捷的履职平台。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7年9月底)。一是制定指导意见,明确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二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进行总体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0月10日-11月20日)。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对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确保11月20日前每个乡镇(街道)按“十有”标准至少建成1个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

1、有场所。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要有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使用面积在30㎡左右。

2、有招牌。招牌名称为“XX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

3、有监督岗。凡进入联络站联系选民的各级人大代表及工作人员均要设立上墙监督岗。

4、有人员。每个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设主任、副主任和联络员各1名。主任由乡镇人大主席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乡镇人大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或所在地热心的人大代表担任,联络员可以是人大代表,也可以由不是人大代表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干部担任。

5、有设备。每个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应配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必要设施。

6、有职责。三项职责即联络站工作职责、联络站主任职责、联络员职责。

7、有制度。五项制度即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制度、代表调研视察制度、代表评议工作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述职制度。

8、有计划。有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年度工作要点、代表活动计划和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述职安排等。

9、有台账。有“四簿一册”即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情况登记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登记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活动情况登记簿、代表联络工作站接待选民安排记录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册。

10、有宣传栏。要有相对固定的宣传栏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成效对外公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下旬)。在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报送本单位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验收,并视情况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四、活动要求

各级人大代表要分组编入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

1、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每月应安排不少于1天的选民接待日,每次组织不少于2名人大代表在站内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并在接待前7天公告参加接待活动的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电子信箱等内容,方便人民群众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2、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应当与本地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有机结合,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组织开展2-3次相关的调研、视察活动(人代会召开前至少要安排1次),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归纳整理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3、区乡人大代表要主动接受原选区及所联系的村(社区)选民和群众的监督,每届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听取执行代表职务工作的意见和回答选民的询问,并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第一责任人,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组督导各乡镇(街道)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负责。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指导下,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成效显著。

2、发挥代表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合理安排时间,认真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因为人大代表一般不宜现场直接解决问题,所以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尽力做好现场解释工作,形成代表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转交相关单位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和反馈给相关当事人或单位。

3、确保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及开展活动应予以全力支持并确保经费足额到位。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检查验收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情况进行评比,并对排名前三的联络站予以适当奖励。

4、实行督查考核。区人大常委会将定期、不定期对全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或工作开展效果不好的,在区人大常委会会刊上进行通报。区人大常委会对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及活动开展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初区考评办赋予区人大对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考评计分范筹。

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评比标准表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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